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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年,运动让我们都成为英雄,只要你有一个运动的心,乐于锻炼,积极生活,你也是英雄!“更高、更快、更强”的奥林匹克精神将会感染激励我们每个人!我们诚邀您记录下所在的地区,您的身边,您自己与奥运有关的活动,与奥运有关的感受和心情,向全世界展示您身边的人、还有您自己是如何参与奥运,为奥运喝彩的真实画面! 一、作品征集 1、作品内容和标准: (1)必须是应征者的原创作品; (2)作品形式不限:文字、图片、DV、FLASH(具体要求见下方附件) 2、活动时间:5月5日至9月30日为征集期,9月30日至10月14日为网民评选期,10月15日至10月19日为专家评选期,10月20日公布评选结果。 3、作品提交:所有参赛作品可发送到zchao@yangtse.com。(注:邮件中须写明应征者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)。 二、评选:征集期,对应征作品进行部分展示;征集期结束后,专家组进行初选;通过初选的作品参加网络评选;网络评选排名前20位的作品参加专家终选;专家终选出最后的获胜作品。评选结果将在新华网网站公示后最终确定奖项。奖项设置:优胜奖4名,颁发大奖各1份;参与奖40名,颁发纪念品各1份。 三、版权:本次活动征集所得作品扬子晚报网有权无偿使用(包括但不限于发表、网络传播、允许他人使用等)。 附件 文字作品要求: 1、文体不限,字数应在3000字以内。 2、作品以记叙为主,保证真实、准确,严禁抄袭、虚构,文责自负。 图片作品要求: 1、作品格式为JPGE文件,长边不小于800像素。 2、图片上传规格原则上不大于200K,每组作品提交的数量最多不超过8张。 3、为保证评比的公正性和一致性,作品一律不得加入边框、水纹、签名等修饰。 4、所有参赛摄影作品必须为本人原创。作品的风格、题裁、地点不限,拍摄时间应为2002年以后。作品内容必须真实,符合大赛主题。 5、参赛作品黑白、彩色均可,单幅、组照不限。可以经过适当处理来调整显示效果,但是必须保持摄影类作品的基本性质,禁止任何歪曲作品真实性的操作。参赛者须保留图片原始信息。 6、参赛作品必须有一个适当的标题,字数不能超过15个汉字。如果标题明显与作品内容不符,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。参赛者同时可提供30字以内的图片描述。 7、参赛作品必须从网站直接上传,任何用代码链接的参赛作品无效。 DV作品要求: 1、参赛DV作品不得是已经在电视台公开播出过的节目内容,但可以部分取材于公众视频素材进行创造性的编辑制作。 2、网民还可通过邮寄方式向主办网站提交DV作品录像带或光盘作品。邮寄时请注明:“我的奥运”网络作品大赛DV参赛作品字样。 3、参赛DV作品文件格式不限,可以提交各种常见格式的DV视频文件。提交的参赛视频作品文件大小建议不超过30MB。超过30MB视频的作品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。邮寄地址:南京市中山路55号新华大厦 扬子晚报网收 210005 FLASH作品要求: 1、参赛对象不限人数,既可以FLASH爱好者个人名义参赛,也可以FLASH工作室等团队名义参赛。参赛作品数量不限。 2、参赛者必须严格保证所提交的作品系原创而非复制或抄袭他人作品,应拥有作品的完整版权。如发生任何可能对第三方版权的侵犯,主办方将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,并将取消涉及参赛个人与团队的参赛资格。 3、作品必须为swf文件,画幅比例为550×400px(长×宽),风格及表现形式不限,作品时间长度大于30秒,文件小于10M。所有参赛作品不得含任何跳转其它页面的功能。 4、所有参赛作品无论获奖与否,大赛组织者及主办网站均有根据需要进行适当编辑、发布的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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