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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狼狈为奸尚可容忍,猫鼠为奸孰不可忍!
帖子发起人: kx   发起时间: 2007-7-23 22:34:35   回复数: 2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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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
  2007-7-23 22:34:35
kx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0-13 19:31:42 kx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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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font color=red>温陵熟客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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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狈为奸尚可容忍,猫鼠为奸孰不可忍!
 

□□狼狈优势互补,连老虎遇上他们都会吓出一身汗来。民间流传着许多关于狼狈的故事,狠虽凶恶无比,但头脑迟钝,东郭先生和狼的故事己经说明问题。狈是智商很高的家伙,据说会模仿各种鸟兽和人的声音,偷鸡时,会像下蛋的母鸡那样咯咯叫,把公鸡引诱过来,然后一口咬断公鸡的脖子。狈是一种比狐狸更狡猾的动物,虽然头脑特别发达,却体小力弱,且前腿很短不善行走,它只有依靠狼背着才能行走。狈需要狼的身躯,狼有求狈的智慧,两者有机的结合被人类鄙视为-狼狈为奸。
□□狼狈为奸固然可恨,但他们毕竟是息者生存,且符合自然规律。如果狼狈不朋友,身体残缺的狈早就绝种了。狼狈虽坏,但他们毕竟远离我们的生活,至少还有勇敢的猎手制服他们。猫鼠结朋友那就坏事了,因为驱逐鼠患乃是猫类的天职,然而,倍受人类推崇的猫却也会玩忽职守,既然跟他的天敌老鼠睁一眼闭一眼,使得天下鼠辈从“胆小如鼠”变成“胆大包天”,我家那只花猫就是一例。
□□十年前有幸从农村到街区住上套房,原本以为如此清洁的房子鼠辈应该不会光顾,没想到住进不久就不请自到,而且安营扎寨繁衍后裔。白天上班,整个房子就成了鼠精们的天堂,为了彻底铲除这帮非法入境者,老k我决定依照惯例养只猫进行防守。于是我就去寻了只好猫,没想到左邻右舍看我养起猫来都讥笑我说:“你就别指望猫会去捉老鼠了”,我据理力争:“猫捉老鼠不是传说而是事实,我小时候就亲自目睹……”,“小时侯是小时候,现在是什么年代”邻居很不服我的道理“搞不好会越养越多”,我觉得他们简直不可理喻,干脆给他们摆上一些道理:“猫捉老鼠这是自然界的规律,这就好比警察他的职责就是抓捕犯罪……”,没有人愿意听我这通大道理,遂做鸟兽散。
□□他们归他们说去,养猫我还是要养的。于是我先给猫来一下训腥,依惯例尝予鱼腥之味,原本指望猫会感激涕零为我驱赶那些不受欢迎的鼠类,谁知一年多依然鼠群不减。有一次白天不出门,竟然让我亲眼目睹老鼠在公开品尝我们的果实,那只大花猫竟视若无睹,当时我顿时怒发冲冠,抡起家伙狠命地追打老鼠和那渎职的花猫,还没等我下手,鼠就窜的无踪无影,倒是那只不守本份的猫挨了我一阵揍。
□□这只渎职猫最终畏罪潜逃,驱赶和捕捉鼠害的艰巨任务就成了我的兼职,现在左邻右舍凡提起养猫之事我都无言以对。在写此帖的同时,我依然不能接受猫退化到不能威慑老鼠这个事实,我在想,如果人性也退化到这种程度,那后果将不堪设想……
□□狼狈为奸并不可怕,猫鼠为奸才是最可怕的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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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2 楼
  2007-7-24 9:12:20
网事随风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0-13 13:19:48 网事随风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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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font color=red>豁然贯通</font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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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狼狈为奸尚可容忍,猫鼠为奸忍无可忍!
 
忍无可忍又如果,君不见猫见鼠辈而退三步吧?
轻轻走来,带着笑意:悄悄离去,不留痕迹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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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3 楼
  2007-7-26 1:32:19
古剑雁歌 离线,最后访问时间: 2008-10-11 23:43:36 古剑雁歌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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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狼狈为奸尚可容忍,猫鼠为奸孰不可忍!
 
人们说 狼狈为奸,大有一副咬牙切齿之状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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